拟招租公告
时间:2019-12-2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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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8〕22号)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农科〔2019〕28号)等规定和《关于同意环艺所自编1号楼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的批复》(粤农科函〔2019〕459号)要求,决定对我所自编1号楼108、109室临时性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租物业基本情况:环艺所自编1号楼108、109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金颖东一街1号,此次临时性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42.2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132.35平方米、贮藏室9.92平方米。
二、拟招租方式:由我所自行招租,在所网站和出租物业显要位置发布招租公告。
三、拟租金标准:最低竞租租金不得低于6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按实计收。
四、拟租赁期限:租期30天。
五、竞租资格: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相关行业的单位、企业或个人,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其他注意事项
租赁标的物作为办公使用,承租人必须为农业相关行业的单位、企业或个人,承租人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结构和用途。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园艺研究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