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会议通过落实1号文件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意见
农业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实施意见
201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提出要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紧紧抓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重大机遇。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科技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5%。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农业科技面临的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我国已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的历史新阶段。2012年中央1号文件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出台了一系列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农业科技事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深入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牢牢把握重大机遇,乘势而为,加快落实,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取得重大突破。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思路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坚持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发展道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以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为基本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联合协作,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的保障能力、对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到“十二五”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三、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坚持按产业需求部署农业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推进农业科技与农业农村经济更加紧密结合。依托农业行业科研专项等各类农业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机械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节本增效、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6个方面的农业科研工作。根据不同地方的生态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科学确定本地本区域创新方向和重点。强化农业科技顶层设计,优化创新力量布局,中央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校着重加强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地方农业科研院校更加注重解决本地农业产业技术需求。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地市级涉农科研机构建设,强化其技术研发以及引进遴选、集成配套、示范推广适用技术的功能,充分发挥其链接科研与推广的关键作用。加强地市级涉农科研机构与地市级农技推广机构的有机衔接和密切协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地市级涉农科研机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农业科技研究,鼓励农业企业开展应用科研,促进其尽快成为农业商业化育种、农药、兽药、化肥、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主体。
四、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的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大力推进科技力量整合和资源共享,巩固强化中央与地方上下贯通、不同区域和不同专家联合攻关的新格局。坚持首席科学家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全面实施454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十二五”重点创新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坚持以综合试验站为主体,鼓励岗位科学家积极参与,每年培训10万名以上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和种养大户。研究探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地方创新团队的对接机制,形成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协同攻关的发展局面。努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各省份普遍设立产业技术体系地方创新团队,有条件的地方要尽早启动省级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建立民主开放、团结协作、务实高效、诚信奉献的体系文化,加强体系信用评价,营造体系持续健康发展的氛围。
五、提升农业科研设施条件水平。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扩大资金投入,强化仪器设备、野外设施、化学试剂、实验动物、图书文献等科研条件建设,大幅度提高农业科研设施条件水平。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启动实施《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3-2017)》,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加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大力推进以学科群为主线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完成30个“学科群”布局工作,形成以33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195个专业性和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为骨干、269个科学观测实验站为延伸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运转效率和创新效率。
六、突出抓好种业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支持重点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科研合作平台,引导商业化育种资源和人才向企业流动。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农业行业科研专项、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等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重点在适应机械化生产、设施化栽培以及加工的品种上有新突破。坚持品种权保护与品种审定相衔接,调整品种审定指标体系,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坚持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示范展示相配套,三年内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农场)完成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做好地方特色畜禽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加快推进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畜禽水产育种体系,通过引进、杂交和改良等方式,培育优良畜禽水产新品种。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从国家层面建设好海南南繁基地、西北和西南优势种子生产基地,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通过新增一千亿斤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种子工程项目,加大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投入,提高种子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启动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加强基层种子管理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营造种业发展良好环境。
七、积极培育现代生物农业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政策支持和项目带动等措施,积极推动骨干企业与优势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实质性联合体,探索建立科企合作新机制。把实施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作为推动现代生物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强化生物安全评价,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根据转基因产品的研发进程、技术成熟度和社会接受程度,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加快解决转基因生物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大对绿色高效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土壤修复剂等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产品创制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基因工程疫苗、生物饲料和兽药产业,加强动物疫病诊断试剂、农兽药残留快速诊断检测以及新型疫苗等研制、审定及产业化,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大力强化农业信息化技术研究与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研究与示范。
八、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深化农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地三级农业科研院所的公益性定位。推进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关于“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的要求,努力争取大幅度增加基本支出、基本科研业务费、修缮购置专项费、设施设备运行费等稳定性经费投入。建立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立项环节充分听取农业一线生产者和管理者的意见建议,确保课题来源于生产实践。继续探索完善择优定向委托、连续滚动支持的立项方式,加大对科研人员稳定支持力度,促进科研人员安心工作、潜心研究。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适合不同机构、不同人员的分类评价机制,切实解决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问题。巩固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科研机构、推广机构、教学机构、企业等协同创新,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合力。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与保护。加强农业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科学民主、宽松包容的学术氛围。
九、建立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按照现代科研院所建设的要求,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完善院所长负责制,加强院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委、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明确农业科研院所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凝练优化学科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创造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强人才队伍与薪酬体系建设,依据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组建创新团队,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明确岗位用人标准,探索建立与科技评价相配套的薪酬体系。严格农业科研院所财务规范管理,统筹使用农业科研院所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强对农业科研院所的综合与分类考核评价,提高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建立按服务规模和服务绩效落实农技(包括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推广工作经费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不足的实际问题。推进落实绩效工资政策、乡镇农技人员浮动及固定工资政策等,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待遇水平,确保基层农技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落实资金,明确任务,确保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本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区、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扎实实施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新建或改扩建业务用房,配备检验检测、推广服务等仪器设备。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经费、条件建设、制度建设、人员待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真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统筹规划部署、规范选拔程序、确保人员素质,落实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学费补偿、事业单位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模式加快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国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的组建任务。明确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定位,细化公益性职能,科学设置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尽快把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制度落实到每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因地制宜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提倡服务在乡、管理在县,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统一。
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采取支持农业院校承担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立农业科技园和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高等农业院校应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三农”的意识,完善职称评聘、工作考核等激励机制,积极建立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探索完善专家大院、院县共建、科技特派员等多种多样的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开展种苗、防疫、产地保鲜与初加工等科技服务。加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大力推进统一育秧插秧、动植物疫病统防统治、农机化作业等关键生产环节的统一技术服务。
十二、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本着让农民没有风险地使用技术的理念和要求,每年遴选发布一批适于各地的主导品种和轻简化、标准化实用技术,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与传播。推进种子管理部门看禾推介品种、农民看禾选用品种、企业看禾营销品种。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引导农民施用配方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在春耕春管、三夏、秋冬种等关键季节,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灾种的技术方案,因时、因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落实实用适用的技术措施,鼓励院士专家到基层到农村给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领班人等进行面对面授课。采取部省联动的方式,深入实施全国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利用12316三农热线、农业信息网站、广播电视节目、手机短彩信服务平台等方式,在全国开展“12316信息进农家”活动。积极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依靠科技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大力示范推广防灾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安全优质等关键技术,推动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推进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普遍推行“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包社联户”等制度,实现对农业大县、重点乡村全覆盖。在水稻主产省(区、市)继续实施好超级稻双增一百行动,以推广主导品种、宝马11222这个网站以及开展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全年推广超级稻1亿亩以上,力争实现亩增产100斤、节本增效100元的目标。全力抓好东北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到2015年在示范区实现玉米亩增产200斤、节本增效200元的目标。实施《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重点动物疫病。
十三、着力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农业产学研结合,深入组织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农业科研院校科技结对活动,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农业科研院校共建试验示范基地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在全国2132个县(市)、6000个村建设1000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集成示范150项轻简化技术,促进农业科研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加大对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创建规模,提升创建层次,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在巩固50个县市和5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的基础上,选择基础好、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的5个市(地)率先开展整市(地)高产创建试点,建设一批“吨半粮乡”、“吨粮县”和“吨粮市(地)”,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向纵深发展。在园艺作物优势产区选择600个园开展标准园创建,并选择若干产业基础好、种植规模大、品牌影响大、区域优势突出的蔬菜、水果、茶叶、热带作物产业带建立一批标准化示范区(县),实现标准化生产技术全覆盖。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广一批适度规模养殖模式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化模式。提高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批生物安全企业。进一步抓好100个农机综合示范区和100个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大力开展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以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工程化集成中试线、初加工设施研发基地、产业化示范站和信息共享网络为重点,建设全国农产品加工研发技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与示范,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
十四、振兴发展农业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农业教育质量。通过实施部部共建、省部共建农业大学,加大对高等农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快把优势农业学科发展好、急需农业学科建设好、新兴农业学科培育好,提高农业学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吸引优秀高中生报考农科院校和涉农专业。加大高等农业院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区)农业科学院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联合招收研究生。创新农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大批优秀实用人才。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参与兴办农业职业教育,引导农业企业与农业职业院校等共建农业生产实训基地。
十五、加快建设农业科技队伍。全面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着力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合力打造农业人才精品工程。充分发挥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大科研基地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科研人才的创新能力。创新体制机制,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着力促进青年农业科研人才脱颖而出、在实践中茁壮成长,建设好农业科研学术梯队。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实施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培养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加快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以实际贡献为重要指标,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十六、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努力培养一批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发展带头人。进一步办好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明确公益性定位,改善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农民培训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快培养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生产经营型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切实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项重大基础工程大力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农民参训获证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挂钩的衔接机制,形成产业发展依靠技术培训、技术培训服务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今年起在有条件的省、市、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重点培养和扶持种养大户、农机作业能手、科技示范户、立志务农的初高中毕业生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十七、促进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互利共赢为出发点,充分利用丰富的国际农业科技资源,实现在更高起点上的自主创新和跨越发展。巩固多双边和区域农业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与发达国家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美、中巴联合实验室、中德沼气合作中心、中新科技示范园等建设,加快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建设进程。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各种支持渠道,凝聚和吸引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海外专家和优秀团队以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工作任职等多种形式回国服务。鼓励国内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支持更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到国际知名研究机构任职、进修、培训。加大国外重要种质资源、重大前沿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力度,引进和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新理念新方法。通过技术输出、人才培训、智力交流等方式,加大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战略,为欠发达国家培养农业人才,提供技术援助。
十八、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工作氛围。切实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配备,加大经费投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建立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学科之间的联合与协作机制,努力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协同中凝聚力量,在行动中相互支持。大力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农业科技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有利于中青年人才成长的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全面开展创新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倡导争鸣,积极弘扬热爱农业、服务农业、献身农业和甘于寂寞、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切实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农业科技工作新成效,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科技事业的崭新局面。
【来源】科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