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政190亿补助高标准农田 “十二五”须建设1510万亩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 通讯员/祝桂峰 赵红昌)笔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根据《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助标准,对“十二五”期间我省建设15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省财政将补助190.67亿元,其中2012年59.09亿元。
全省需整治农田3308万亩
来自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省耕地(含可调整地类)面积为4730.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3982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4.19%。
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土壤肥力和灌溉设施较好的高产稳产农田仅占40%,中低产田占60%。对照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全省需整治的基本农田面积约3308万亩。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任务,“十二五”时期,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1510万亩,其中2012年为468万亩。
为完成这一任务,从去年下半年起,广东就开始加快省、市、县三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今年6月25日,广东省召开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朱小丹省长与各地级以上市市长签订了《广东省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国家下达全省的468万亩建设任务中各地级以上市承担的具体建设任务指标,明确市人民政府对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负总责。
高标准农田每亩至少补助1200元
据了解,今年7月24日,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省财政根据建设任务量给予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及顺德区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1200元;并对雷州市等3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始兴县等10个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以及蕉岭县的资金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1500元。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级补助资金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历年节余及2012-2015年中央返还新增费和省级新增费收入中统筹解决,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制订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出资投劳参与建设。
根据上述标准,据测算,“十二五”时期省级将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助190.67亿元,其中2012年59.09亿元。
笔者还了解到,除了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行补助之外,目前广州、佛山、东莞、汕头、云浮、汕尾、顺德区、惠州市大亚湾区等地还先行先试,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补偿相关政策。据悉,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起草的《关于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通知》(送审稿)己报省政府审定,计划按照每亩每年30元给予市县补助,据测算,每年预计补贴资金11.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