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
为及时反映我国农业农村科技应用领域最新进展,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创新引领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农业农村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并在2023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论坛上发布遴选结果。现将遴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复选、终选等程序组织,重大科技新成果分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三类,每类遴选各10项(个)左右。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遴选对象
可作为新成果推荐单位的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涉农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属事业单位;涉农科技型企业;各有关全国学会,各省级农学会等。每个单位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2项。中国农学会常务理事、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科技成果。
四、遴选要求
遴选对象须为遴选年度3年内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强国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对产业发展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三)核心技术突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四)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五)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解决农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六)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二)已经大面积推广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
(六)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七)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八)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比选和推荐,积极为农业农村科技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
(二)请各单位将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附件1,word版本)及推荐承诺书(附件2,请提交盖章或签字扫描件)发送至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
联系人:杨韵龙、王宏伟
联系电话:59194449/4793
邮箱:xinchengguo2020@163.com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孙俊立
联系电话:010-59193022
附件:
1. 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docx
2. 202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docx
中国农学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