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6年“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学会各位理事和单位会员
地方实验动物学会、地方(全军)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全国有关实验动物科研、教学、生产和应用的企事业单位: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科技部批准登记,奖励面向全国的实验动物行业科技奖。根据《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学 会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审和授奖。自2010年至今,学会已进行了三次表彰奖励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极大影响,且得到了上级部门和业内同行的高度认可。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际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精神,自2016年起,中国科协将向国家奖励办公室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国际技术发明奖项目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中国实验动物学会作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具备通过中国科协渠道推荐国家奖励项目的资格。学会将遵照国家奖励办、中国科协的相关规定,从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请各相关单位充分重视,严格把关,积极做好2016年度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技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依照《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规定的奖励范围、申报条件, 做好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并实施一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基础研究类要求论文公开发表1年以上;技术发明类要求整体技术应用1年以上;应用研究类要求技术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研究项目的政府采纳应用、重大工程项目的工程总体验收1年以上)。优秀青年人才类推荐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青年实验动物科技工作者,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与申报渠道
(一)单位推荐: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农业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环境保护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委、局)所属,从事实验动物科研、教学、生产和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
(二)个人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含2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名(项)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每位院士须熟悉所推荐奖项的专业,并分别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
(三)材料报送:
1.汇总报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厅(委、局)所属实验动物相关单位,以及京外有关部委局、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实验动物学会;未成立学会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报当地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解放军系统的推荐项目报全军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汇总单位负责审核和统一报送,联系方式见附件13。
2.直接报送
在京有关部委局、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以及个人推荐项目可以直接报送我会。
三、推荐材料与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书面材料:
1.1《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4)或《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附件5)或《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青年人才类推荐书》(附件6),以下简称“推荐书”
1.2 附件
1.3 技术资料(论著、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
1.4《项目摘要》(附件9)
1.5《2016年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附件12)
2.电子版:《推荐书》、《项目摘要》、《汇总表》。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填写《推荐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3),并按照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分装成上、下两册,要求一式3套。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采用胶装,不加封面。
《推荐书》须有1份为原件,在其宝马11222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1)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装订成一册。包括:《推荐书》、附件目录、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明、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附件7)、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咨询报告书、论文被收录和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其他证明。
(2)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宝马11222需用统一格式打印(附件8),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包括:下册宝马11222、主要论著目录、主要论著复印件、技术资料。
3.《项目摘要》要求按体例格式填写中英文摘要,英文项目摘要应是中文项目摘要的英译文。中文一式50份,英文一式3份。无需装订,装入文件袋,袋外 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请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意见页复印在《项目摘要》背面;如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则可以有关验收、评审意见代替。
4.汇总项目单位和直接申报单位均需填写《汇总表》(附件12),并加盖汇总或直报单位印章,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汇总表》各栏目要求填写完整,特别是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推荐书》相应栏目一致,不得空白或只填写一个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
5.推荐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2016年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0)。
(三)本通知附件文件及表格可下载使用,需要红头纸质版文件者可联系学会索取。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100021)
联系 人: 童桂兰
联系电话:010-67776816
学会网址:
电子信箱:calas@cast.org.cn
附件:
1.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4.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5.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
6.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青年人才类推荐书
7.应用证明(格式)
8.推荐材料下册宝马11222(格式)
9.项目摘要(格式)
10.2016年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
11.查新咨询单位
12.2016年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13.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单位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О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