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是经原农业部、科技部批准设立的面向全国农业行业唯一综合性农业科技奖,是原农业部科技进步奖的继承和延伸,是农业农村部常设表彰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精神,按照《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0-2021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兼顾特色产业,突出产学研用结合, 强化支撑引领作用。科学研究类成果奖重点奖励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中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产生重大效益的科技成果。优秀创新团队类成果奖重点奖励在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和创新中取得重大科研成就、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效益显著的杰出科学研究群体。科学普及类成果奖重点奖励在促进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与发展中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引导作用的创新性科普作品。
二、成果内容要求
推荐的成果应对促进我国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有重要科技支撑作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同时符合《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
(一)科学研究类成果。应为绿色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新种质、新品种、关键技术和现代装备,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对解决产业发展重大关键科技问题有突破;要求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即成果完成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之前。
(二)优秀创新团队。应为学风作风优良、创新能力强、业绩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在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与创新中表现杰出的科学研究群体;要求在近5年内取得过重大科研成就,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效益显著。
(三)科学普及类成果。应为正式出版发行、“三农”领域科普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等;要求作品出版发行至少满2年,即2018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的作品。
(四)所有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科技奖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技术内容。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成果(包括科学研究类成果、优秀创新团队类成果和科学普及类成果)的完成人。
(六)所有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三、成果遴选与推荐
(一)成果推荐单位
中华农业科技奖实行归口单位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海洋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成果的统一推荐工作,各省级农学会协助配合。
2.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以及具有推荐资格的非农业系统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可直接向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推荐本部门科技成果。
3.鼓励有推荐资格的全国学会、协会,及港、澳、台地区的相关组织,向奖励办推荐本专业领域科技成果。
(二)遴选与公示
1.推荐成果的遴选。为确保将真正优秀的成果推荐上来,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建专家组进行择优遴选。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并参考往年推荐数量,向奖励办提出本年度拟推荐数量。
2.推荐成果的公示。各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同时,应责成成果前3完成人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方可推荐。推荐单位统一出具公示情况报告,并在网络填报截止前上传到“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奖励工作平台”)。
3.推荐函。各推荐单位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材料,内容应包括成果遴选情况、推荐数量、公示情况等;推荐函须附《2020-2021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格式,通过网络推荐的请从奖励工作平台导出,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科学研究类、科学普及类成果的推荐
1.材料填报。推荐单位指导成果完成单位登录中国农学会官网(http://www.caass.org.cn),点击主页下面“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专栏,进入“奖励工作平台” (推荐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照《平台操作指南》(申报用户)填写推荐书中相关内容。科学研究类成果应选择申报奖项等级(一等奖、二等奖及以上、所有等级奖3个选项),申报“一等奖”的项目只能参评一等奖;申报“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可参评一等奖、二等奖;申报“所有等级奖”的项目,可参加各等级奖项评选。
有关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形成jpg格式文件上传至奖励工作平台,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超过3M,文件总数不得超过54个。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给推荐单位。
2.成果推荐。推荐单位登录“奖励工作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指南》(推荐用户)在线审核成果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点击提交推荐给奖励办。
3.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完成推荐提交后,成果完成单位方可通过申报平台,打印带有水印的《2020-2021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和《成果摘要表》纸质版(无水印者均视为无效资料),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推荐书、附件目录并编有页码、附件),原件1份;成果摘要表原件一式2份。同时报送所有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其中推荐函、《推荐书》《成果摘要表》以pdf格式,附件材料以jpg格式(必须与上传附件一致)。
(二)优秀创新团队类成果的推荐
请登录中国农学会官网(http://www.caass.org.cn),下载《2020-2021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优秀创新团队类成果推荐书》。按照推荐书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打印、盖章。
推荐书主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推荐书、附件目录并编有页码、附件),原件1份;成果摘要表原件一式2份。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其中推荐书主件以word格式,附件材料以jpg格式(必须与纸质版附件一致)。
(三)其他
1.推荐工作手册下载。请推荐单位和成果完成单位登录中国农学会官网(http://www.caass.org.cn),下载《2020-2021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内含推荐书及其填写要求。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书,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2.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推荐数量确认。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30日前,向奖励办提出拟推荐数量,奖励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并同时告知推荐单位登录“奖励工作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
3.网络填报起止时间。奖励工作平台将于2020年12月1日9:00开通,2020年12月31日17:00关闭。
4.推荐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
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成果摘要表》的纸质版材料和光盘,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邮寄至奖励办(请注明“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710室,100125
收 件 人: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中国农学会人才评价处)
联系电话:010-59194212,59194210,59194266
传 真:010-59194211
电子邮箱:rcpjc@163.com
中华农业科技奖网络申报与评审工作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8-6870。
中国农学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