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粤农科〔2020〕4号),院自2021年7月9日起受理2022年度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集中受理申报的创新基金项目类型为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软科学项目。
(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要求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项目申报人研究相关内容已持续2年以上,并具有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资助额度:15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
(二)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鼓励自由探索,重点关注项目申报人在创新研究方面的潜力。
资助额度:10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
(三)软科学重点项目:要求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开展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宏观控制等相关研究工作;项目申报人研究相关内容已持续2年以上,并具有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
资助额度:10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
(四)软科学面上项目:开展思想理论、制度、方法等相关管理创新研究工作;结合院所发展需要,开展有价值的创新探索。
资助额度:5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具有相应的研究实力,项目目标清晰,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方向符合所在单位的学科发展方向,研究工作与本人岗位工作密切相关,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人为我院在岗在编人员,截至申报截止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管理岗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应为一线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软科学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申报人未主持承担过院创新基金项目、院长基金项目、金颖之星、金颖之光、青年研究员、青年副研究员、院科技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且未主持承担过立项经费超过15万元(含)的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条件建设项目除外)。
(五)申报人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有职称者必须提供);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另需提供对项目内容持续研究2年以上且主持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六)科研人员每年度主持和主要参与(申报书中前三位,含主持人)院创新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七)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且不能与已立项的院创新基金项目、院长基金项目、金颖之星、金颖之光、青年研究员、青年副研究员、院科技人才科研启动项目或其他各级科技项目的研究内容重复。
(八)院属单位限申报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申报数不限;院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限申报软科学项目2项(不限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在线上实行,申报人通过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kjgl.gdaas.cn/irisweb/main)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
(一)首次使用系统的用户可联系科研管理部获得初始用户名及密码,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项目保证单位应做好项目形式审查工作,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项目保证单位于系统提交项目后,报送形式审查表及保证单位推荐函(附件2、3,一式一份)至科研管理部。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9日,项目保证单位网上审核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形式审查表及保证单位推荐函报送的截止时间为8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项目如获立项资助,除评审专家有明确修改意见且确需修改的,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二)创新基金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粤农科〔2019〕17号)管理和使用,单独列账,专款专用。
(三)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总数依据2022年度院经费预算统筹安排。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7月8日